event
Event 对象代表事件的状态,比如事件在其中发生的元素、键盘按键的状态、鼠标的位置、鼠标按钮的状态。
兼容性处理
在 W3C 规范中,event 对象是随事件处理函数传入的,Chrome、FireFox、Opera、Safari、IE9.0及其以上版本都支持这种方式;但是对于 IE8.0 及其以下版本,event 对象必须作为 window 对象的一个属性
IE、Chrome:event是一个内置的全局对象
标准下/FF:事件对象是通过事件函数的第一个参数传入(如果一个函数是被事件调用的,那么这个函数定义的第一个参数就是事件对象)
1 | document.onclick = function () { |
鼠标指针位置
属性 | 说明 |
---|---|
clientX | 以浏览器视口(可视区)左上顶角为原点,定位 x 轴坐标(不受滚动条影响) |
clientY | 以浏览器视口(可视区)左上顶角为原点,定位 y 轴坐标(不受滚动条影响) |
offsetX | 以当前事件的目标对象左上角为原点,定位 x 轴坐标 |
offsetY | 以当前事件的目标对象左上角为原点,定位 y 轴坐标 |
pageX | 以 Document 对象(即文本窗口)左上角为原点,定位 x 轴坐标 (受滚动条影响) |
pageY | 以 Document 对象(即文本窗口)左上角为原点,定位 y 轴坐标 (受滚动条影响) |
screenX | 以物理屏幕左上角为原点,定位 x 轴坐标 (仅受分辨率影响) |
screenY | 以物理屏幕左上角为原点,定位 y 轴坐标 (仅受分辨率影响) |
layerX | 最近的绝对定位的父元素(如果没有,则为 Document 对象)左上角为原点,定位 x 轴坐标 |
layerY | 最近的绝对定位的父元素(如果没有,则为 Document 对象)左上角为原点,定位 y 轴坐标 |
例子
1 | <body> |